盐田区劳动监察部门进企业“以案普法”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7-03-02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邓雪婷

深圳新闻网盐田讯(记者 邓雪婷 通讯员 葛亮)劳动用工单位市内相关联企业分流员工要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生产经营单位如果无法提供与原始考勤记录向匹配的工资单,员工能否以未足额支付加班费为理由主张劳动权益?因订单下降,企业能否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员工报酬?2月27日,盐田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来到沙头角保税区一家黄金企业,用鲜活生动的维权案例对公司多名管理人员进行了“以案普法”。

自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区以来,沙保园区内劳动关系总体和谐。但目前黄金首饰企业因市场疲软等外部因素致使劳资矛盾依然存在,劳动纠纷时有发生。2017年春节前,盐田区劳动监察部门结合特别防护期工资发放专项检查,坚持以员工需求为导向,围绕企业、员工普遍关心关注的自身权益等法律问题开展普法工作,通过统筹执法检查力量、整合信息宣传平台、借助劳动仲裁流动法庭等渠道,以企业及员工需求为导向、以灵活有效的形式,开展各种“劳动法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以案说法”、“劳动仲裁庭”进工业(园)区等主题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

2月27日上午,盐田劳动监察部门接到沙保园区内的某黄金首饰企业员工维权咨询,称其所在企业因订单减少,公司计划把他们分流到公司在市内的相关联企业,部分员工拒绝公司安排,希望公司能解除劳动合同并给予经济补偿。盐田劳动监察部门获悉后,立即联系企业厂长、法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了解情况,约定时间主动上门开展专题普法。因此,才有了书面劳动监察人员进企业“登门造访”后,以盐田区近年来相关劳动争议案件为主要内容的“以案普法”。翔实的案例、极富参考价值的经验教训,给企业处理类似问题提供了法律范本。

据了解,这次进企业“以案普法”是盐田劳动监察部门今年春节期间“送法进企业、依法促和谐”劳动执法检查活动的拓展。截至目前,2017年春节期间,盐田区劳动监察部门先后在沙保园区粤豪、华尔基、德利华等企业开展了7次类似活动,与企业负责人、劳动人事专员、普通员工交流互动,很好地促进了园区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