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来袭!盐田产业新政重拳出击 大奖高达2000万

发布时间:2017-05-23来源:奥一网编辑:陈蓉

    深圳新闻网讯 对这样一个区你一定不陌生,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高达360天,是华南地区首个“国家生态区”,背靠青山、怀拥大海,拥有华南乃至全国风光最优美“黄金海岸”。基础设施也是杠杠的!陆路与海路都与香港相连,通过这里可以前往省内各个东部沿海城市,汇入珠江三角洲以及广东省高速公路网。没错,这个常年有着蔚蓝色天空,山美海丽的地方就是我们深圳的大盐田区了!

盐田美景

盐田美景

盐田美景

    这里拥有世界级天然深水良港——盐田港。除了港口物流、黄金珠宝、旅游文化等优势行业外,生物科技和生命健康、人工智能、环保等战略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在这里崭露头角,势头十足。

盐田区政府并没有就此止步,而是立足长远,全面发力,升级产业政策,优化创新要素,强力激发企业的创新主体作用。近日盐田区印发实施了《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和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标志着未来盐田经济将进入换挡提速的全新格局。

“要奖励给奖励”、“要配套给配套”。重点引进总部落户盐田奖励2000万!2000万!2000万!

快来瞧瞧有哪些举措吧!

一、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1、奖励总部企业

对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500强企业总部迁入盐田区的,给予落户奖励,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获得深圳市总部企业落户奖和总部企业贡献奖的,可获得按市政府奖励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

2、奖励入围500强企业

对首次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50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3、资助高增速工业企业:同上一年比增速达到15%以上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最高给予250万元资助。

4、资助工业强基项目:对承担国家工业强基工程项目的企业,最高给予500万元资助。

5、奖励工业设计:对经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认定的工业设计领军企业奖励100万元。

6、资助企业上市:成功在境内外主板和创业板上市的企业,资助总额达220万元。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企业,自其取得证券代码后,给予一次性资助70万元。

二、支持创新载体建设

1、资助国家级创新平台总部

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每年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连续资助2年。

2、资助省、市认定创新平台

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3、资助研发机构

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研发机构,按照其获得深圳市资助金额的50%,给予最高1500万元资助。

4、资助国家级创新平台分支机构:验收通过后按照其获得深圳市扶持金额的50%,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5、资助区级创新载体:建设创客实验室、创客空间、创业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的,经区政府验收合格后,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30%,最高300万元资助。

三、支持技术创新

1、资助国家、省、市科技项目

按照50%的比例,给予国家项目最高350万元资助,省、市项目最高150万元资助。

2、资助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上年度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非首次认定的每家给予一次性5万元奖励。

3、奖励科技奖获奖单位:按深圳市奖励金额,给予100%配套奖励;作为其他参与单位的,给予50%配套奖励。

4、鼓励企业研发投入:对承担基础性、前沿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给予最高250万元资助。

5、鼓励企业技术升级:生产工艺、生产效率、生产成本等有明显进步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其投入的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

6、资助高新技术转移机构: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50%,最高100万元的资助。资助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最高给予200万元的资助。

7、资助软科学研究及社会公益性项目:对开展软科学研究及社会公益性项目的机构,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

四、支持创新创业

1、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房租补贴:对于达标的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给予资金资助。

2、培育创客人才队伍: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按照深圳市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已经获得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补贴资金的企业,按市级补贴金额给予100%配套资助,市一、二、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资助。

3、强化创客公共服务:组织创客交流活动,经备案,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最高50万元资助。

4、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连续3年给予每年10万元的运营资助。

5、扶持科技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连续3年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租金资助,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6、资助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测试平台: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建设投入的50%,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资助年限不超过3年。

7、资助举办全国性大型赛事:对经区政府备案后,在盐田区举办国际性或者全国性大型创新创业赛事的机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最高100万元资助。

8、奖励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奖励50、40、30万元,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奖励40、30、20万元,国家、省、市均获奖者,按就高原则奖励。

五、支持提升质量品牌

1、奖励名优品牌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的产品,每件商标、产品一次性资助10万元。

2、对获得境外专利授权,资助2万元/国/项

对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国际阶段对其额外资助1万元/项。对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资助4000元/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后,再资助4000元/件。

3、奖励各级质量奖: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大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于首次获得深圳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区政府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对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进步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8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4、奖励品牌示范区:对首次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一次性追加50万元资助。

5、资助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工程:对被上级认定为“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示范基地”的企业(组织)每个资助15万元。

上一年度获得A、AA、AAA、AAAA认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单家企业年总奖励金额不超过8万元。企业上一年度每获得一个《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许可证书》的产品分别给予0.5万元的奖励,单家企业年总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6、资助建设质量教育基地:对获得市级授牌的“质量教育基地”企业(组织),每个资助10万元;对获得省级授牌的“质量教育基地”企业(组织),每个资助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授牌的“质量教育基地”企业(组织),每个资助30万元。

7、资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资助;个人获得奖励各级专利奖,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8、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项目给予最高25万元资助。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企业,每家资助10万元。

六、支持开拓市场

1、资助参展企业

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参展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

每年度每个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资助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企业:最高资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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