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当日晚9点55分许,下着小雨,简某明(男,27岁)驾驶临时号牌为泸QG4795号的小型轿车在光明新区公明街道北环大道由西往东方向行驶,至凯雷斯顿酒店路段时,与同方向行驶的一辆无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尾部发生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周某强(男,28岁)、电动自行车乘客黄某活(男,37岁)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