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后,光明大队事故处理民警立即前往现场勘察,并对事故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据光明大队事故特勤中队副中队长杨勇介绍,事故发生前,肇事小型轿车司机简某明与同车几个人一同参加朋友生日聚会,并有喝酒。聚会结束后,简某明驾车送几个朋友回家,途经公明街道北环大道凯雷斯顿酒店路段时,与行驶在同向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从而导致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