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2016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08-11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邓雪婷

2016年,我区根据《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决定》及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及工程建设实施要求,积极落实各项重点工程任务,并对照考核实施细则评分标准,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2016年初,盐田区委、区政府以1号文形式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决定》,并配套制定《盐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等系列措施,确立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不断优化、现代绿色产业体系初具规模、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更加高效、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全面构建、全民参与格局初步形成等六大发展目标,着力实施47项重点工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加快建设在全国有引领作用的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二)分解任务,明确责任。

2016年度,我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有52项。为推动工作落实,将工程任务完成情况列为重点工作纳入了区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印发了《盐田区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及城市GEP提升工作任务》,明确了项目建设进度和目标要求,将具体任务分解落实到区发改局、经促局、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强化分工合作。

(三)督查督办,推动落实。

为及时掌握工程进度,确保按期保质完成年度建设目标,我区建立了重点项目现场督查制度,并由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委托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监理中心作为第三方督查单位,定期对我区重点工程实施进度进行现场勘查,实时跟进,及时发现、反馈工程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督查结果作为日常考核、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沟通协调,细化管理。

建立项目联络人制度,强化沟通协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梳理各项重点工程任务的实际推进情况,严格按照工作时限和考核要求汇总上报市治污办。对于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时督办推进,对于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多次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区生态文明工作协调会,确保各项工程按期推进。

二、任务完成情况

我区共有“大梅沙片区中部市政污管网改造工程”等52项任务,其中包括“盐田河河道修复提升工程二期”等5项市重点任务。根据我区自查结果,截至12月底,我区工程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所有项目均按期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完成率100%(各项任务具体落实情况见附件1)。

 

    附表链接:盐田区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