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大基因:统计口径不同致数据不一致 不存在IPO造假

发布时间:2017-12-04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郑创彬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创彬)日前,有媒体通过官微刊发了关于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IPO前后申报稿财务数据存在差异,缺乏解释说明”等相关内容的报道。盐田区经济促进局收到相关舆情后,第一时间要求华大基因在如实反映情况的前提下,加快对问题回应的推进工作。

据了解,收悉相关报道后,盐田区经济促进局第一时间与华大基因进行沟通。华大基因负责人表示,他们十分重视相关事件。作为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华大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华大有义务和责任对相关问题进行回应。由于舆情通报所指文章涉及问题主要关于产销、财务和法务三方面的问题,为了保证公布信息的严谨性和准确性,公司目前已经组织了市场、财务和法务等力量对问题进行一一整理,并且将以最快的速度向公众公布相关问题的反馈。

盐田区经济促进局一方面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华大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信息公开披露,另一方面,也向华大方面表达了对相关问题的高度关切,要求其在如实反映情况的前提下,加快对问题回应的推进工作。

12月1日,深圳华大基因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国际金融报〉对华大基因报道的澄清汇报》。澄清内容指出,相关报道刊发后,该公司立即部署相关部门及IPO保荐机构、律所,对问题进行核查。经过核查,该公司不存在数据撒谎的问题,不存在IPO造假的情况,数据不一致主要因为统计口径不同。另外,华大控股作为第三人涉及三起行政诉讼案件不属于法定需披露事项,公司招股书无需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