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率先编制实施全国首个城市GEP核算地方标准

发布时间:2019-01-07来源:南方网编辑:潘峰

■数读

盐田生态文明建设大事记

◎2008年盐田区被评为华南地区首个国家生态区

◎2015年盐田区“城市GEP”项目获“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

◎2013年至2017年辖区环境空气优良率由92.9%上升至97.3%,PM2.5年均值由3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4微克/立方米,近三年均低于欧盟标准

◎2017年被授予全国首批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2018年被联合国评为首批SUC国际可持续发展示范区

■解读

盐田城市GEP

核算方法有哪些

问:盐田区的城市GEP核算与国内其他地方的GEP核算有何不同?

答:目前已经开展的GEP项目,大多是针对自然生态系统的生产总值核算。而盐田区是基于一个社会—经济—自然高度复合的城市生态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存在明显区别。

城市与自然两种生态系统在物种结构、数量上的差异,以及由此引起的功能上物质循环、能量流动的差异还有空间格局的差异等,都决定了这两种生态系统的功能价值的差异。

对于盐田区的城市GEP核算,不仅要计算自然生态价值的部分,还要考虑城市中通过人为努力实现人居环境改善所产生的效益。也就是说,盐田区的城市GEP核算包括自然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价值以及通过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城市建设等方式对人居生态环境进行维护和提升所创造的生态经济价值。

问:盐田区的城市GEP主要核算了些什么?

答:盐田区的城市GEP核算体系,包含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2个,即自然生态系统价值和人居环境生态系统价值;二级指标11个,包括生态产品、生态调节、生态文化、大气环境维持与改善、水环境维持与改善、土壤环境维持与改善、生态环境维持与改善、声环境价值、合理处理固废、节能减排、环境健康;三级指标28个,包括直接可为人类利用的食物、木材、水资源等价值,间接提供的水土保持、固碳产氧、净化大气等生态调节功能以及源于生态景观美学的文化服务功能,水、气、声、渣、碳减排、污染物减排等指标。

问:盐田区的城市GEP核算方法有哪些?

答:根据生态经济学、环境经济学和资源经济学的研究成果,参考生态系统价值量化、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效益评估等相关标准,结合研究区域生态特征,主要采用直接市场法、替代市场法、条件价值法和成果参照法来核算城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

直接市场法指的是直接利用现实市场上产品的交易价格对可以观察和度量的环境资源变动进行测算;替代市场法指的是使用替代物的市场价格来衡量没有市场价格的生态产品价值的方法;条件价值法是指以调查问卷为工具来评价被调查者对缺乏市场的物品或服务所赋予的价值的方法,通过询问人们对于环境质量改善的支付意愿(WTP)或忍受环境损失的受偿意愿(WTA)来推导出环境物品的价值;成果参照法是一种间接的经济评价方法,它采用一种或多种基本评价方法的研究成果来估计类似环境影响的经济价值,并经修正、调整后移植到被评价的项目。

问:盐田区的城市GEP核算在推广到其他地区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答:盐田区城市GEP核算体系总共包含三级指标,从自然生态的各类功能到环境各要素的质量情况,我们都是有考虑到的,经专家鉴定后,我们认为盐田区所建立的核算体系框架是可以为其他城市的GEP核算及研究提供参考借鉴的。

当然,在具体的核算内容部分,我们建议可根据各城市的特点进行指标的适当增减或微调,以体现出各城市的生态系统生产状况及价值,也能够为制定更贴合当地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提供技术支撑。

问:GEP和GDP是否存在重复计算?

答:根据GEP及GDP的定义,我们可以知道GEP关注的是生态系统的运行状况,而GDP关注的是经济系统运行状况。从整体上来讲,GEP和GDP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基本上不存在重叠;但从核算细节来看,GEP有很小部分的核算内容和GDP是存在相似的,比如生态产品指标,生态产品所涉及的林产品、水产品等就与GDP中某些核算指标有重复,但从科学性、全面性来考虑,这部分确实应该纳入GEP核算,再者,这部分的价值只占GEP总值不到1%,对整体的影响不大。(撰文:崔璨摄影: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