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评论员 李屾淼
演员片酬高再次成为一个讨论焦点。实际上这个议题在去年就已经引起关注,去年发布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强调要坚决遏制天价片酬和明星炫富问题。主管部门显然跟影视行业从业者意识到了同样问题,片酬在制作成本占过高比重,制作成本75%只归一二明星所有,也就是说剩下25%要用来打发非明星演员、编剧、制作、宣发等一整套流程费用。
但非要说演员赚得太多,或者演员占得太多,也需要辩证分析。影视娱乐行业本身自有一套运作逻辑,演员高薪酬,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根据薪酬数字或薪酬占成本比重,很难推测影视作品的质量高低。
举例来说,投资100元的一部大制作,某片酬为30元的明星参演,他的片酬占了三成,好像不高?同样是此人,拍完这部大制作后又演了一部情景喜剧,该剧成本为50块,明星仍拿30元片酬,于是这一支出占比跃升至六成。然而很难就此断定,这部情景喜剧就一定不行,那部大制作就一定是杰作。
明星演员片酬高,很难作为压缩其他制作环节成本的理由,除非情况允许,比如某个明星红到了匪夷所思的境地,哪怕他出现在银幕上啥事不干,也能带来极高收视率或票房。存在这样市场捷径的诱惑,从业者恐怕很难坚守艺术家的情怀和自律。捷径本来不是路,走的人多了,结果成了“正路”,而正途大道反而因为年久失修荒芜破败看着更像邪路。有些作品放出来,明摆着是垃圾,也明摆着被骂得狗血淋头,但它就是能赚钱,于是不断被生产。看的人和骂的人显然不是一群人,前者比后者要多得多,且他们的声音往往为主流舆论所边缘化,但这种沉默的收视和票房,已经成了影视行业兵家必争之地。
说到底这是个市场成熟度的问题。遏制高薪酬,主管部门固然可以给演员设置薪酬限制,不过这类强制干预,最直接的结果很可能是:丰富支付手段。不能以片酬名义付钱,可以通过广告代言、股权转让、个人赠送……赚钱不易,但把钱给人,办法还是很多的。这大概就是中国影视行业的烦恼青春期,野蛮生长,却总没长大。人们总在追究一些眼前可解的病症,演员片酬高、环境浮躁……这些问题不是不存在,但最后终究要承认,培育一个健康茁壮的市场最需要时间,这可能才是“演员片酬高”等表象背后的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