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全国“漫游”,还须打通“最后一公里”

发布时间:2017-06-27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邓雪婷

改革没有终点,公积金的地域壁垒被打破后,其制度的完善和优化,还应该继续,以更好地满足流动社会中的购房需求,增进人们的获得感

■ 朱昌俊

根据住建部规划,今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发布的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如今,相关部门正加快推进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在今年6月底前上线,以后将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预计这一举措的受益群体将超过1.3亿人。

在此之前,公积金的户籍壁垒其实已有所松动,比如一些城市的公积金实行了转出制度,但只限于手工操作,而且是个人针对两地机构多次往返办理。为此,很多人的公积金账户就此搁置。此种局面,不仅增加了人们使用公积金的成本,也大大弱化了公积金制度的现实作用。在这一背景下,推行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只需转入地发起办理就可以实现“账随人走”,无疑是一次众望所归的便民改革。

公积金制度已有近20年历史,其初衷是为了降低人们的购房成本。但20年来,社会的方方面面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特别是随着社会人口流动的频密,和区域间房价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公积金受制于地域壁垒,已经越来越难以满足社会的需求,甚至被称已沦为“鸡肋”,因此,改革的呼声日盛。这次异地转移接续的障碍终于被打破,意味着对公积金的支配权,更多地回到缴存者的手中。其看得见的直接好处便是,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缴存公积金但又买不起房的劳动者,可以拿着高缴纳标准的公积金到房价稍低的异地城市购房,以降低财务压力。由此,不仅人口的流动变得更顺畅,公积金的制度初衷也得以通过这种异地“流通”的方式,得到更好地兑现。

但就目前而言,此项改革仍需做好相关配套工作。一方面,住建部要求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在6月底前上线,目前所剩的时间已经很有限,相关部门准备好了吗?同时,考虑到各地公积金缴存标准的差异,在落地上,是否会存在着拖延、积极性不高等现象,也还有待观察;另一方面,公积金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还并不等于对公积金的支配权完全属于缴存者个人。比如,公积金的支取门槛、使用用途、各地的标准和规定都不尽相同。如果为公积金的支取设置过高的门槛,或者严格限制公积金的用途,也可能影响到公积金异地接续后的实际价值。因此,这一点,相关部门也有必要作出更为开放和明确的政策引导,打通改革的“最后一公里”。

此外,还有必要厘清的一点是,公积金开始异地转移接续,走向全国“漫游”,并不意味着实现了异地贷款。通俗讲,按照目前的政策,异地接续后的公积金,只能取出来直接用于购房,比如用作首付款,而不能在异地进行公积金贷款。由于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贷,其更有助于减轻购房者的压力,也更符合公积金制度的设计本意。因而,正如有舆论呼吁的,在破除公积金的地域壁垒后,下一步还应尽快放开公积金异地贷款,进一步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与公积金制度的“含金量”。

公积金制度的异地接续,是基于流动社会下人们购房需要的一次应有的制度校准,也是近年来公积金改革一个重要的实质性进展,标志着公积金制度正式迈入一个新的时代。这对于缓解社会的购房压力,推动三四线城市的楼市去库存,有着一箭双雕的作用。但改革没有终点,公积金的地域壁垒被打破后,其制度的完善和优化,还应该继续,以更好地满足流动社会中的购房需求,增进人们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