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盐田讯 基层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也是实现党的领导和执政目标的支撑。党的基层组织是否坚强有力,直接关系党的生机活力,关系党的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大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党建责任,持续改进作风,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按照中央和省市委要求部署,不断探索基层从严治党的新途径,紧紧抓住建章立制和强化监督两个关键,创新开展基层党建“四责联动”、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社区党建标准化建设和党建质量评定,不断将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实施“四责联动” 确保党建责任落地生根
做好基层党建工作,必须牢牢抓住落实党建责任这个“牛鼻子”。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盐田区建立定责、履责、考责、问责的“四责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基层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落实到人、专职专抓的党建责任体系,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盐田区第五届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式
以岗定责。按照职责划分,细化责任清单,明确基层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分管领导和班子成员等不同责任主体抓基层党建的主要责任。明确规定基层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具体规定基层党组织8个方面的主要职责。明确指出基层党组织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规定党组织书记4大方面的主要责任。同时,明确基层党组织分管领导的直接责任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具体责任。
全面履责。要求各责任主体全面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实行清单式管理,每年编制基层党建“问题清单”和“任务清单”,把问题整改和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基层党建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展公开承诺、履职践诺,采取签订责任状、公布承诺书等方式,建立承诺事项台账,实行履职践诺事项销号管理制度,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认真开展驻点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扎实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
全程考责。坚持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加大党员群众参与党建考核的力度。开展基层党建工作全程记实,建立平时党建工作台账,并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做到月登记、季小结、年度考核。开展双向述职评议,采取“下述上评”和“上述下评”相结合的形式,对述职评议会提出、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形成整改清单,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年度考核制度,完善基层党建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单位绩效和干部勤政考核体系。
从严问责。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建责任的,从严予以问责。明确规定问责的8种情形,问责的日常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包括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改组。对党委班子成员、党务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提醒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
突出“八小时以外” 严格党员干部监督管理
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在从严治吏。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的大量案例表明,正是因为缺乏日常监督管理,致使一些干部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小事酿成大事,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深渊。“八小时以外”是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频发时段,更是监督管理的“盲点”和“薄弱环节”,直接影响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度和广度。2015年10月,盐田区被广东省纪委确定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试点单位。一年多来,盐田区根据自身特点,针对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新问题、新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探索构建融党内监督、社会监督、家庭监督、舆论监督于一体的立体化监督模式。
盐田区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试点工作推进会
完善制度机制,强化刚性约束。制定下发《社区监督联络站工作制度》《社区廉政监督员工作制度》和《社区监督联络站信息报告制度》等,修订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综合事项报告、重大问题及重要事项请示报告、谈心谈话、廉政承诺等制度,初步建立与党员干部家属联系制度和干部考察联系社区制度,有效实现对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寓监督于服务,突出群众导向。以“寓监督于服务”的理念为先导,在建立社区党员领导干部信息库的基础上,组建各类社区服务活动,细化服务项目,开展社区走访项目、社区议事项目、社区公益项目等服务活动,引导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职业特长和兴趣爱好服务群众,打造阳光生活圈,净化并提升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质量,在活动中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监督。
明确监督要素,创新监督方式。明确规定监督主体、对象、范围和监督内容,将党组织、社区廉政监督员队伍、家庭成员、新闻媒体等列入监督主体,将全区606名处级和科级实职党员干部列为监督对象,将监督范围扩大至党员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和“休闲圈”,并规定“三圈”的具体内容。同时,为更好地把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盐田区还划出监督范围,并开出不可逾越的负面清单,具体制定“三圈”中重大问题(负面)报告清单共16条。
突出社区监督,建设良好家风。全区设立19个社区纪委和23个社区监督联络站,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从社区居民中选聘政治素质高、公道正派、有较好群众基础的退休党员、“两代表一委员”、社区工作人员等组成社区廉政监督员队伍。同时,探索开展勤廉家风教育,推动实施家庭助廉工程,以推进家风建设夯实廉洁从政根基,不断深化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
推进标准化建设 全面提升社区党建整体水平
组织建设标准化。规范党的组织设置,社区统一设党委,居委会、工作站和居民区、股份合作公司、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等根据党员人数设党总支或党支部,并对社区党委委员、兼职委员的数量、条件作出明确规定。规范社区党委书记管理,实行事业岗位、事业待遇,并可根据条件使用事业编制,规定社区党委书记个人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各街道党工委报告,党委换届或书记离任必须实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对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管理、待遇、考核作出统一明确规定。
盐田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社区监督推广部署会
党员管理标准化。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做好党员发展、教育和管理工作。每个社区至少设立一个党员远程教育站点,社区党员每年参加学习培训不少于32个学时,积极吸纳离退休老党员、流动党员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加强组织关系管理,防止出现党员组织关系“挂空”。严格开展党内组织生活,按规定召开“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
治理结构标准化。强化社区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建立健全以社区党委为领导核心,居委会、工作站、股份合作公司、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驻社区单位等积极参与和有序运转的治理架构。实行班子成员交叉任职,社区党委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工作站站长、居委会主任和股份合作公司监事会主席,社区党委、居委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应达到80%以上。规范议事决策机制,社区重大事项决策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
服务群众标准化。建立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设立党代表工作室,定期接待、走访群众,实行街道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组建社区驻点团队服务社区居民。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每个社区组建一支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要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建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每个社区至少设一个党群服务中心,完善和提升一窗口受理、一站式服务,做到一岗多能、一员多责、多网多岗合一、条块左右协同。
工作职责标准化。明确社区工作职责,区委、区政府对社区的职责进行全面清理,建立科学、规范、简洁的社区工作职责目录,大幅减少社区行政事务。明确社区党委书记职责,从六个方面对社区党委书记的工作责任进行具体规定。根据社区党员人数配备党建组织员,并对组织员的工作职责作出明确规定。
开展党建质量评定 激发基层党组织工作动力
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如何,直接关系党的生机活力和执政地位。近年来,盐田区先后开展党代会常任制、牵手共建等系列工作,基层党建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是党建工作责任不清、党建工作虚化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党组织作用的进一步发挥。为此,盐田区创新开展基层党建质量评定工作,通过细化具体业务指标,明确评价标准和方法流程,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从而激发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运作、标准化考核、程序化控制,持续改进,不断提高全区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
海山街道海涛社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联络站开展楼梯住宅加装电梯专题议政活动
坚持分层分类考评。基层党组织党建质量评定分层分类进行,原则上每年开展一次。评定对象按层级分为各基层党(工)委及各基层党(工)委所辖下一级党组织,其中基层党(工)委所辖下一级党组织按领域行业不同,分为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共5种类型党组织,并对不同层级和类型党组织考评的步骤、程序和要求作出明确规定。
细化量化考核指标。综合考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定位、职责任务,确定“党组织带头人、工作制度、活动阵地、保障机制、工作业绩、联系群众”等六项分类定级指标,同时结合各领域各行业基层党组织的特点,设置体现基层党组织特色的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并在具体实施中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基层党组织特点,对各项指标进行细化、分解、调整和补充。最终评定等级时,指标量化考评占总分的60%。
坚持群众满意导向。基层党组织的党建质量评定要注重基层党员群众的评价意见,考评内容要重点看基层党组织是否深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和引导群众,考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由相关单位领导、“两代表一委员”、党员代表、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等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最终评定等级时,党员群众评议占总分的40%。
注重考评结果运用。一是将党组织党建质量评定结果作为确定“软弱涣散党组织”的主要依据,进行专项整改;二是将党组织党建质量评定结果作为“基层党建实绩考核”结果,按一定比例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将党组织党建质量评定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四是将党组织党建质量评定结果与党员民主评议、绩效考核工作挂钩,先进党组织、党建示范点、优秀共产党员等党内评先评优向“好”“较好”党组织倾斜;五是将党组织党建质量评定结果与财政划拨党建经费挂钩,评定为“好”的党组织党建经费适当上浮。(凌 杰 王士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