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盐田讯 仅两年时间,中英街走私案件激增近5倍。为加强出入人员、车辆和货物管理,打击“水客”走私行为,深圳市政府六届六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经济特区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3日,市人大常委会公开了条例草案内容,并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社会各界可于5月14日前反馈意见。
深圳拟立法强化中英街管理局的管理职责和权限,打击“水客”走私行为。 南方日报记者 王辉 摄
市人大常委会特别说明,尽管从名称上看,条例草案是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的一部综合性法规,本应重点突出中英街的发展定位,包括其历史教育、商贸旅游、通关口岸,甚至还具有自贸区的功能等,但由于目前最突出的问题是“水客”走私行为严重,本着“急用先立”的原则,目前主要侧重于如何有效打击走私行为,待条件成熟时再将更广泛的内容纳入其中。
法律空白致“水客”走私猖獗
作为全国独有的“边境特别管理区”,深圳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俗称“中英街”,以下简称“管理区”)无论是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至今尚未进行专门立法。国务院虽在2000年9月就将管理区从“边防禁区”改为“边境特别管理区”作了明确批复,但对管理区的边境和社会管理等也未做具体规定。
由于管理区区位特殊,且被定位为“边境特别管理区”,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部门都将其视为关外区域,仅负责对进出关口的人员、货物、车辆进行监管,对管理区内涉嫌从事走私货物的商家以及“水客”,不纳入执法监管,使管理区成为海关边防监管的真空地带,客观上造成“水客”走私现象泛滥,并有不断上升趋势。据有关部门统计,管理区走私案件数量从2013年的61宗上升至2015年的291宗,两年时间激增近5倍。
另一方面,管理区面积只有0.17平方公里,进驻了海关、边防、检验检疫、公安、市场监管等隶属于不同上级机关的管理部门,存在多头管理、多头执法现状,难以形成管理合力。而对管理区负有属地管理责任的盐田区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中英街管理局,由于事权限制,也难以协调海关、边防、检验检疫等中央和省级事权,造成管理和服务不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