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14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邓雪婷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综述

一、区域概况

盐田区位于深圳市东部、距市中心12公里,辖区面积74.64平方公里,东起大鹏湾背仔角与龙岗区相接,西至梧桐山与罗湖区相邻,南连香港新界,北靠龙岗区。地理坐标北纬22°32′,东经114。13′,处于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四季温和,雨量充足,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偏北。地形北高南低,属低山丘陵海滨地貌。背山面海,北部为梧桐山和梅沙尖,顶峰海拔885米,地貌以裸露的基岩和山林为主。辖区自然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大鹏湾海域面积达250平方千米,海岸线长19.5千米,是深圳乃至广东的“黄金海岸”,其中可供兴建深水泊位的海岸线6.7千米。

盐田区成立于1998年3月,现辖沙头角、海山、盐田、梅沙四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中英街管理局。全区2016年末常住人口22.6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66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29.4%。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7.6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240197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0.01:15.25:84.74,产业体系向高端新型双集聚迈进。

二、创建之路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区委、区政府作出“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作为全区工作主轴”的战略部署,并于2013年以一号文形式出台《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领导小组“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6月,区委区政府印发了《盐田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行动方案(2013-2015年)》。为统筹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2014年1月,编制完成了《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并通过人大审议颁布实施。2016年,盐田区再次以一号文形式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决定》,配套印发了《盐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和《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2017年,为紧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新要求,盐田区启动并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修编,深度梳理与衔接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的六大系统建设,做好顶层设计,全面指导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指标自评

1992年6月18日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盐田区实施农村城市化,已实现农村转化为城市、村民转化为城市居民,辖区内已无农村、农业、农民。因此,《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中“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的4个指标盐田区不涉及,不做统计。其他33项指标,经自评均达标(详见表1)。

表1 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自评

 

第二部分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

一、生态制度

(一)制度与保障机制完善

1、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编制《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区委、区政府作出“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作为全区工作主轴”的战略部署,2013年以一号文形式出台《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领导小组“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编制《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实施《盐田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行动方案(2013-2015年)》。

2、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根据《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4年市管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年度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深组通[2015]16号),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指标中,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和群众满意度按照60:20:20的权重汇总。实绩考核的60分中,盐田区生态环境占14分。综上,生态文明考核在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总分中,实际占分11.2分(为原始分14分折成80%),在区党政领导班子实际考核中为14/60=23.33%。2016年,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为23.33%,超过20%。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从政绩考核导向、考核指标、考核内容、责任追究等多个方面改进考核标准,建立全面完善的政绩考核体系。在单位绩效考核中,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作为共性工作考核的主要项目之一重点考核,并占较大分值权重;在干部勤政考核中,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中,与本单位绩效考核表现直接挂钩;实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一票否决制,对本年度未完成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此外,盐田区创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机制,推动开展《盐田区城市GEP和GDP双核算、双运行、双提升工作机制研究》、《盐田区城市GEP核算体系构建与模块化研究》,建立城市GEP核算地方标准,实现模块化核算,深化城市GEP实践与运用。建立城市GEP评价体系,完善城市GEP核算信息发布制度,实现常态化跟踪评估。建立城市GEP与GDP双提升的项目库,将城市GEP具体指标分解成具体任务,纳入单位绩效考核和生态文明考核体系。

3、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完成《盐田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及负债表研究报告》,编制盐田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出台配套的《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通过对盐田区自然资源资产各要素及各因子的研究分析,创新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理论与方法,建立盐田区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体系,编制了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为实施党政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奠定基础。

4、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区审计局编制了《盐田区城市管理局局长郑雷同志自2012年至2014年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报告》,进行了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的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组织编制了《盐田区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制度研究报告》,建立了符合审计规范并基于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并且将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审计范围由离任审计拓展到任中审计,区审计局对区城管局主要负责人等领导干部的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

5、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已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职责,建立严格的生态文明奖惩制度,奖优罚劣,规范问责程序,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家、省、市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登记管理要求和计划,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资质登记申报、评审工作。以深圳市开展“深圳市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制定为契机,制定了《盐田区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强化推进辖区生态环境损害工作。

6、河长制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印发了《盐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已全面推行河长制。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13—2020年)》等文件精神,根据《水利部环保部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印发了《盐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覆盖到区、街的河长制组织体系,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人任总河长和副总河长,各街道和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水务局,河长办主任由区环保水务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营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2016年,盐田河水质达到Ⅱ类,继续保持全市水质最好的河流之一,盐田区也成为全市唯一没有黑臭水体的行政区。

7、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已开展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严格执行《广东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办法》,《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2013年以来,发排污许可证66个,工业企业35个、服务业和饮食业均9个,加油站8个,医疗机构4个,其他行业1个,对周大福珠宝、大梅沙喜来登酒店、人民医院企业等单位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盐田区将以《深圳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工作方案(2017-2020年)》为指引,持续推进固定源排污许可证核发。

8、环境信息公开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按照《盐田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将信息公开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予以积极推进,保障政务公开,环境信息公开率为100%。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推进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建成包含153个监测子站的环境监测监控系统,实现全区的水、气、声、污染源全要素、全覆盖、全天候的智能监测监控,实现“政企互动”共同防治,政企共享监测信息。同时,开发的环境质量公众服务平台,公众互动体验平台,率先实现手机在线服务群众户外休闲锻炼的环境质量实时发布,动态公开重点监管环境信息。在政府网及时以统计年报等形势公布公开辖区环境质量,建立了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并及时更新,完善政务公开机制,推进最新生态环境相关政策解读。《盐田区生态文明碳币系统建设实施方案》

二、生态环境

(二)环境质量改善

9、环境空气质量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环境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63天,参考《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范》(HJ633-2013),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计,达到Ⅰ级(优)的天数为215天,达到Ⅱ级(良)的天数为143天,空气质量为Ⅲ级(轻度污染)的天数为4天,空气质量为Ⅳ级(中度污染)的天数为1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8.6%,同比上升1.1%。盐田区2015年、2016年均无重污染天气。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制订《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实施细则》,印发《盐田区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2017-2020年)》、《盐田港区创建低碳生态港区实施方案(2016—2020年)》、《住房和建设系统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等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方案,统筹推进提升全区大气环境质量工作。加快打造绿色低碳港口,建成国内最大容量的码头船舶岸电系统,完成全部232台龙门吊“油改电”,改造LNG拖车331台(占全市90%以上)。推动工商业废气整治,工商业锅炉100%改用清洁能源,主要饮食企业100%落实高效油烟处理措施,推动全部99家黄金珠宝废气防治设施全面升级改造,实现100%达标排放且在感官上达到“无色无味无噪”要求。强化扬尘污染整治,规范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余泥渣土运输秩序,推进盐田港后方陆域明珠道、西禾路等重要道路的改造,规划建设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控制道路扬尘污染。2016年,辖区的空气质量优良率提升至98.6%,PM2.5年均值由2013年的36微克/立方米下降至22微克/立方米,实现了连续两年PM2.5年均浓度优于欧盟标准。

10、地表水环境质量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根据监测结果,盐田区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质比例为100%,和2015年持平;盐田区无劣Ⅴ类水体,建成区无黑臭河流。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于印发《盐田区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河长制”,完成“两河一湾”(盐田河、沙头角河、沙头角湾)和避风塘整治,持续有效提升水质及水环境景观。一是提升河流水环境,对入河排放口实行编号管理,全面完成混流口整治,定期开展河流治污保洁,成为全市唯一没有黑臭水体的行政区,盐田河水质为Ⅱ类,各项指标均达到Ⅱ类标准,全区的饮用水源、地表水、近岸海域等水环境要素100%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二是启动盐田污水处理厂提标提质改造工程,改造后出水将达到地表水准4类标准,建成市政污水管网长度达到134.59公里,推动管网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在100%,工业污染源处理率和达标率均保持100%。三是大力推进源头雨污分流,全区580个小区中的447个已完成雨污分流达标创建,覆盖率达77%,预计2017年底前除城中村和两年内旧改拆除小区其余将全部完成达标创建。

(三)生态系统保护

11、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根据《生态环境状况评价技术规划(HJ 192-2015)》广东省统一测算。目前,广东省仅发布2015年的生态环境状况,盐田区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为81.00(2015年),且2013年和2014年盐田区的EI值均超过80,盐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持续保持优等,显著高于指标值55.0的要求。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深入开展裸土地整治,大力推进林相改造,对生态功能等级低、环境景观效果差的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改造林相约800亩,实施绿化提升工程建设,加强对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管理,严格保护重点保护物种资源,严守保护林地红线,加强对薇甘菊、松线虫等外来物种和病害防治,有效遏制外来物种入侵,2016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65.62%。控制海洋开发强度,严格实施围填海总量控制,提高自然岸线保有率,禁止新增入海直排口,开展海洋资源综合评估,强化珊瑚保育,建设“珊瑚花园”,改善大梅沙等海域的海洋生态环境,盐田海域生态环境改善成功招来海豚光临。

12、森林覆盖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属低山丘陵海滨地貌,根据深圳市统一开展的森林红线划定结果,2015年,盐田区森林覆盖率达65.62%,显著高于丘陵区森林覆盖率达40%的要求。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引发《盐田区城市管理局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奖励办法(试行)》,强化森林抚育,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开展毁林种菜、乱侵滥占林地专项整治工作。对生态功能等级低、环境景观效果差的低产低效林进行改造,实施凤凰木、毛锦杜鹃种植。进一步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完成辖区47株古树名木挂牌公示管护,开展上坪水库南山茶围网保护。

13、生物物种资源保护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的重点保护物种受到严格保护,持续推进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外来物种入侵形势不明显。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严格保护珍稀动植物资源,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完成全区古树名木调查统计工作,辖区共有古树名木47株,全部实行挂牌公示管护制度,辖区未发现违法经营食用国家重点野生动植物行为。全面加强对薇甘菊、松线虫等外来物种和病害防治,有效遏制外来物种入侵,建立薇甘菊长效防控机制,开展专业监测,采取人工、化学和生物防治相结合的防治方式全面开展薇甘菊防治和清除工作,防治面积超过3000亩,在2016年,盐田区的“有害生物防治”考评中获全市第一名。

(四)环境风险防控

14、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危险废物应处置量为841.501吨(不含垃圾焚烧发电厂),实际处置量为841.501吨(不含垃圾焚烧发电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对全区186家工业企业污染源进行排查,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1吨的工业企业共有3家。区环保执法人员多次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按照《危险废弃物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标准》要求,制定危险废弃物应急方案,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危险废弃物储存台账,实现3家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1吨的工业企业全部达标,危险废物规范化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全面排查汽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危险废物处置,对三洲田水库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实现保护区内化学品或危险品单位为“零”,2016年,全区危险废物应处置量为841.501吨,实现全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15、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已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调查显示,盐田区土壤质量良好,所检测的总汞、总铜、总锌、总镍、总铬、总镉均无超标,地下水监测结果均无超标。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2013年,盐田区率先在全市各区开始着手第一期盐田区土壤和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初步摸清与掌握盐田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基本情况;2014年、2015年又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完成了盐田区第二期和第三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跟踪调查工作;2016年,盐田区制定《2016年盐田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完善场地监测点位,持续开展盐田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工作,对重点污染源进行连续性监测,全面梳理掌握辖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同时,盐田区贯彻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严把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门槛,着重排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源情况,强化重金属污染监管与应急反应能力建设。

16、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完善应急机制,修改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深圳市盐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应急预案》、《盐田区防汛防风应急预案》、《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专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岗位和相关责任人。挂牌成立盐田港“危险货物支持中心”,组建海洋防污应急单元。完善应急储备物资配置,委托专业公司定期上门维护校准仪器设备,保证应急设备的良好状态。组织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与演习,提高环保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升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协同作战应急处置水平,建区以来实现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零发生”。

三、生态空间

(五)空间格局优化

17、生态保护红线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已积极配合深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该指标达标。

主要做法:深圳市生态保护红线由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牵头统一划定,盐田区政府作为专项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协助核定辖区内情况。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已制定《深圳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各成员单位的意见。盐田区已将修改意见及时反馈,并全力配合红线划定工作。

18、耕地红线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按照深圳市总体规划,遵守耕地红线。

主要做法:深圳市始终坚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将耕地保护作为土地管理的首要任务坚决落实,该指标达标。2009年印发《广东省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明确提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000公顷以上;2017年5月5日,深圳市完成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进一步强调“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保持在2000公顷以上。”。盐田区按照深圳市总体部署,开展了盐田区2016年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工作,遵守耕地红线。

19、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受保护地区占国土面积比例约为68.86%,该指标达标。盐田区基本生态控制线内面积为51.40平方公里,辖区总面积74.64平方公里,占比68.86%。

主要做法:盐田区加强对基本生态控制线的管理与执法,辖区实现连续11年违法建筑零增长,建立五项创新机制(司法保障机制、廉政建设机制、工作联动机制、规划通报机制、社会参与机制),形成具有盐田特色的查违“1+5”模式。近3年拆除违法建筑829处,拆除面积140556平方米。在全市率先实现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总量“零增长”,连续四年荣获全市查违共同责任考核优秀,连续两年荣获广东省土地执法监察考核一等奖。

20、空间规划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规划国土局已经编制大梅沙地区、沙头角地区、小梅沙地区、盐田港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等空间规划,该指标达标。

主要做法:2016年,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开展了《2016年度深圳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评价报告》、开展了“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完成了《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制定《深圳市2016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率先印发《全面深化规划国土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等工作。2017年5月5日,深圳市完成了《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目前,我市正在加快编制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探索“多规合一”编制方法,促进规划在更大领域、更深层次上的统筹和衔接。盐田区配合全市总体规划,也编制大梅沙地区、沙头角地区、小梅沙地区、盐田港地区、盐田港后方陆域地区等空间规划。

四、生态经济

(六)资源节约与利用

2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为0.25吨标准煤,该指标达标。

主要做法:2016年下达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发展资助项目6个,资助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个,资助资金达1105万元。编制完成《盐田区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出台《盐田区液化天然气拖车及加气站专项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盐田区绿色物流企业认定及资助计划操作规程》。建成国内最大容量的码头船舶岸电系统,覆盖5个大型深水泊位,能够满足全球最大的集装箱船用电需求,大大降低船舶污染排放。2016年4月,环保部部长陈吉宁调研深圳环境治理工作,专程现场查看了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移动式船舶岸电系统,并对盐田区大气污染治理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盐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获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盐田国际码头船舶岸电建设获评国家交通运输部示范项目,盐田港LNG拖车改造获评省级节能减排示范项目。在全市率先实现盐田始发的28条公交线路、共660台大巴100%纯电动化。

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5.43立方米/万元,该指标达标。2016年盐田区总取水量为2906.0703万立方米,生产总值为535.27亿元,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为5.43立方米/万元。

主要做法:盐田区严格贯彻执行取用水和节水统计制度,积极推广节水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在各年度的《盐田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明确规定优先采购节水型器具,积极开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利用、海水利用等项目。强化用水效率管理,2016年有6个小区通过节水型居民小区验收。

23、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为498.7万元/亩,该指标达标。据核算,2016年盐田区工业增加值为61.18亿元,工业用地面积81.79公顷,单位工业用地工业增加值为498.7万元/亩。

(七)产业循环发展

24、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为100%,该指标达标。经核查,2016年盐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为1024.28吨,综合利用量为655.68吨,处置量为368.6吨,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利用率为100%。

五、生态生活

(八)人居环境改善

25、城镇污水处理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城镇污水处理率为100%,该指标达标。截止2016年底,盐田区共有3座污水处理设施,分别为盐田污水处理厂、小梅沙污水处理厂和东部华侨城污水处理站,辖区污水总处理规模为13.3万方/天。2016年,盐田区全年污水处理量为2500.98万立方米,污水排放总量为2500.94万立方米(污水排放总量按供水总量的90%计,其中盐田区2016年供水总量为2778.8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100%。

主要做法: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河道整治、治污设施等工作。一是推动盐田污水处理厂提标提质改造,建成市政污水管网达到134.59公里,实施管网专业化运营管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在100%,工业污染源处理率和达标率均保持100%。二是积极开展正本清源和排水小区达标创建工作。以雨污分流达标小区创建为抓手,实现污水源头减量,全区580个小区中的447个已完成雨污分流达标创建,覆盖率达77%。三是实施入河排放口编号管理,全面完成混流口整治,定期开展河流治污保洁,河流水环境要素100%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四是大力实施大梅沙片区中部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石头围村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老街排洪渠截污工程等排涝工程建设,有效整治了一批内涝、积水隐患,台风、暴雨季节均没有出现明显积水,无人员伤亡,基本上无财产损失。

2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该指标达标。2016年,盐田区全年共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处81918.5吨,全部采用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

主要做法:一是出台了《盐田区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收集处理工作(2012-2015年)实施方案》、《盐田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统一制定垃圾前端分类标准,先后编制盐田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和《垃圾类别划分标准》,分别制定了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公园等区域《垃圾减量分类实操指引》,为开展垃圾前端分类提供了科学的标准。同时,为确保辖区垃圾减量分类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特别制定了《盐田区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通力合作、全面推进的工作氛围。二是启动垃圾减量分类试点创建工作,创新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处理工作,形成居民厨余垃圾及公共餐饮垃圾一体化处理的“盐田模式”。建立了覆盖全区的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处理体系,包括深度回收利用废旧织物、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实施餐厨垃圾、年花年桔、园林绿化垃圾以及拆解后的大件垃圾等一体化回收,有害垃圾交市城管局统一无害化处理,有效提高了辖区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为进一步提升辖区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辖区培育了餐厨废弃物循环利用示范园,建成国内首个餐厨废弃物物联网监管系统。目前全区228个住宅小区、城中村已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其中43个住宅小区开展“四分类”,185个住宅小区开展“三分类”,另外在2个小区探索开展“九分类”精细化管理模式,实现了垃圾减量分类全覆盖。同时,辖区已经率先实现了公共餐饮垃圾资源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害垃圾安全处理率三个100%,先后荣获“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为全国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提供了示范性样板。

(九)生活方式绿色化

27、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为100%,该指标达标。2013年7月,《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3号)》要求市内民用建筑全面执绿色建筑技术。2016年,盐田区制定实施《盐田区2016年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深盐建绿〔2016〕2号),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新建民用和公共建筑项目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实现新开工项目100%满足绿色建筑标准。盐田区新建建筑100%执行节能标准,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主要做法:一是全面加强绿色建筑发展。出台了《关于调整盐田区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深盐建绿〔2016〕2号),强调了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指导和协调。出台了《盐田区绿色建筑发展资金奖励扶持方案》(深盐建绿〔2016〕1号)和《盐田区2016年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深盐建绿〔2016〕2号),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政策管理机制、激励机制、扶持机制和监督考核制度。二是全面落实建筑节能减排各项措施,新建民用和公共建筑项目全面推行绿色建筑标准,实现新开工项目100%满足绿色建筑标准,同时积极推广高星级绿色建筑。截止2016年,辖区共有盐田高级中学、盐田现代产业服务中心等23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设计标识,其中国家三星级6个、二星级5个。

28、公众绿色出行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公众绿色出行率为70.0%,该指标达标。经测算,2016年盐田区全方式出行总量为63万人次/日,其中绿色出行量(步行交通+自行车交通+常规公共交通)为44.1万人次/日,公众绿色出行率达70.0%。

主要做法:一是在全市率先建成全覆盖的公共自行车慢行交通系统,并荣获“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共设立自行车站点177个,投放自行车6000余辆,累计发放骑行卡近8.3万张,公共自行车租借量突破6000万车次,每天每辆车的平均使用频率达7-8次,远超国内其他城市平均3-5次的使用频率,成为盐田区“绿色交通、低碳出行”的一张闪亮名片。二是在全市率先实现公交100%全电动化。为了营造绿色交通环境,在盐田区政府的努力推动,公交运营单位巴士集团、东部公交公司的积极配合下,2016年底从盐田区始发的28条公交线路、共660台大巴率先实现了100%纯电动化。其中,巴士集团25条线路共499台大巴,东部公交公司3条线路共161台大巴。三是建成了覆盖全区的绿道网络系统。开展了绿道系统优化完善及山海通廊建设、慢行系统旅游环境提升等一系列工程。通过串联山海资源及途中公园、文体场馆、景区等景观节点,形成四通八达、生机盎然的城市“绿色动脉”,让市民更加方便享用绿色资源。目前全区绿道总长度达253.3公里,平均密度全市最高。

29、节能、节水器具普及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节水器具普及率为100%,节能器具普及率为80%,该指标达标。

主要做法:2016年,盐田区通过对餐饮、公共场所、酒店、商店、行政单位、学校、医院等不同行业进行节水器具核查,辖区节水器具普及率达100%。深圳市发布了《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深圳市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等文件,在高效电机及其控制系统、高效风机、高效储能、高效节能电器、高效照明产品及系统、节能智能控制、绿色建筑材料、节能交通工具等领域居全国领先水平,盐田区根据文件要求积极实施开展节能工作,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全面完成公共领域LED照明节能改造,盐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获评全国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盐田国际码头船舶岸电建设获评国家交通运输部示范项目,盐田港LNG拖车改造获评省级节能减排示范项目。2016年,盐田区节能器具普及率达到80%以上,在全市节能考核中荣获第一,连续五年位于全市前列。

30、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绿色政府采购比例为99.43%,该指标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政府采购中心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依照有关规定优先采购清单范围内的产品。具体清单包括: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及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产品;市财政委、市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的《深圳市政府采购循环经济产品(服务)目录》中列示的产品。2016年,盐田区政府采购规模(实际采购金额)为1601.85万元,同类产品政府采购规模(预算金额)为1611.07万元,政府绿色采购比例为99.43%。

六、生态文化

(十)观念意识普及

31、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为100%,该指标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培训活动,不断深化生态文明的宣传教育,有效增强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生态文明意识,包括开设生态文明建设培训班、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培训、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专项培训等。另外,2013年,深圳在已开展6年的环保工作实绩考核的基础上,在全国率先启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以刚性的考核制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地”,将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落实到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方方面面,同时盐田区把生态文明宣传也纳入了区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

32、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公众对生态文明知识知晓度为85.45%,该指标达标。深圳市在历年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时,均开展了公众对生态文明意识的调查,以供参考。2016年,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中盐田区生态文明意识得分为85.45,位居全市各区之首,这也是盐田区连续第5年位列全市第一。

主要做法:盐田区在全国率先构建全民行动体系,出台了《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计划》(深盐府办〔2016〕2号),从物质、精神两个层面激励生态文明行为,构建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的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机制。制定《深圳市盐田区生态文明企业规范具体认定标准》和《深圳市盐田区生态企业规范及员工文明行为守则》,积极引导企业参与生态文化建设。连续举办3届盐田区“环保达人”评选活动,组织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生态环保科普嘉年华”、“绿韵悠扬”环保诗文朗诵比赛等一系列环保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学校、幼儿园环保教育工作,定期开展“小手拉大手工程”、生态文明展览等特色活动,成功举办“为爱奔跑”等生态体育文化活动。建立微信公众号、手机App以及网站,形成以手机为主,网站为辅的盐田区生态文明碳币系统公众服务平台。成立了全省唯一一家由本地青年组建且正式注册的海洋环保公益组织——“盐田区海洋生态环保服务中心”,致力打造“珊瑚虫海洋公益”新品牌,开创海洋生态保护新模式。同时充分利用全媒体时代的传播力量,开展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深度合作,进一步扩大辖区环保宣教受体的覆盖面。

33、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公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为85.46%,该指标达标。深圳市在历年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时,均开展了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调查,以供参考。2016年,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结果中盐田区环境满意率得分为85.46,位居全市各区之首,这也是盐田区连续第5年位列全市第一。

主要做法: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出台《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制度》、《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奖励办法》等制度措施,激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及时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环境污染事件。在全区所有社区均选聘1名长期工作在基层、熟悉辖区情况的“两代表一委员”担任环境保护社会巡视员,协助监督辖区环境。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对一般性环境信访案件设立24小时环境信访受理电话,全天候及时处理,并利用社情民意表达室等途径更为快捷回应群众环保诉求,维护环境权益,2013年以来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3486宗,全部得到妥善处理,回复率和处理率均达到100%。三是健全环境信息公开机制。充分应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环境质量公众服务平台,以手机APP应用软件为媒介,将空气质量、地表水、废水(气)污染源、负氧离子等环境质量信息向居民实时、直观、全面公开,充分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得到辖区居民高度认可,辖区居民满意率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