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全面推行河长制 明年底前实现优质饮用水入户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7-09-18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郑创彬

    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郑创彬 陈蓉)盐田区共有18条河道,每一条河均设立了区和街道两级河长;河长制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9月18日上午,记者从盐田区召开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动员会上获悉,盐田区于今年7月制定印发了《盐田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了推行河长制的工作目标,明确了17项具体工作任务。

盐田区召开全面推行河长制动员部署会

    每条河均设立了两级河长

    根据方案,盐田区共有18条河道,区委书记杜玲担任辖区总河长,同时担任盐田河河长;区长吴德林担任辖区副总河长,同时担任沙头角河河长;其他16条河道由副区长罗毅担任河长。各街道、中英街管理局的党工委书记担任流经辖区河道的街道级河长,各社区也相应设立河(段)长。

    方案提出,力争到2020年盐田区主要河流盐田河、沙头角河水质稳定保持在地表水三类及以上标准;水生态有明显改善,水景观进一步显著提升,让市民获得良好的亲水体验、更多的生态福利。到2025年盐田区水环境成为提升市民幸福指数、保障城区可持续发展的增长点和竞争力。方案还明确了各级河长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机制,区级总河长是推行河长制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协调解决河长制推行中的重大问题;区级河长负责管辖河流的综合整治、河道周边环境专项治理等工作;街道级河长负责统筹、协调辖区内河道周边乱摆卖、乱排放、路边修车偷排、周边垃圾等面源污染管控、征地拆迁、执法监管等工作。

    明确推行河长制17项工作任务

    方案还明确建立河长工作会议制度,总河长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部署、总结河长制工作,区、街道级河长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问题;建立河长定期巡查制度,区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街道级河长每月巡查不少于2次;建立督查机制,区河长办会同区督查室定期开展联合督查,对河长制实施情况和河长履职情况进行督查。方案还明确了盐田区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六大项、17小项工作任务。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和强化执法监督;针对每项任务均提出了具体工作内容、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