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9月19日讯(记者 刘梦婷 通讯员 深卫信)9月19日上午,深圳今年第五轮控烟执法督查“车轮战”走进第3站——深圳北汽车客运站,不到一小时,执法人员就发现了3人违法吸烟,包括一位旅客、一位市民及一名出租车司机。此外,深圳北汽车客运站内小卖部涉嫌违规售卖烟,执法人员将进一步调查取证,若为事实,将发函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深圳此轮控烟“车轮战”重点瞄准大巴、的士等交通工具以及汽车站等室内交通场所,由深圳市控烟办、市交通运输委、市健促中心、市控烟协会联合开展,将开展6场行动。

控烟执法现场
现场一:从公交站出来,旁边有婴儿也要“来一根”
上午10点,控烟督查队来到深圳北汽车客运站,临近深圳北站西广场位置。这时一名男子正拖着行李箱从地下走上地面广场,他旁边有两位女士随同,其中一人还抱着婴儿。男子一到达地面,就迫不及待地要点燃一根烟解解烟瘾,当即被执法人员制止。地面广场有顶棚遮盖,四周封闭总面积达百分之五十以上,根据深圳控烟条例,同样属于室内公共空间,禁止吸烟。
男子解释,自己刚搭公交车来到深圳北站,准备搭乘10:30的高铁,而旁边抱着女婴的女士是他姐姐。
这位女士解释:“我弟弟刚刚搭车过来,到深圳北站搭高铁,知道地下的公交站不能抽烟,弟弟一直忍着,到了地面就想赶紧来一根,我也叫他不要抽了,但是烟瘾没忍住。”
最终,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宣传教育并罚款五十元。由于急着要上车,男子一签完确认书就急匆匆赶往候车厅,连发票和行政处罚决定书都顾不上拿。

客运站内卖烟没有售卖许可证
现场二:客运站内卖烟,还没有售卖许可证随后,执法人员走进了深圳北汽车客运站。工作日的早上,汽车站内乘客寥寥。在候车室巡视一圈之后,执法队伍并未发现吸烟人员,但在靠近卫生间的垃圾桶里发现两三个烟头。
在候车室的小卖部,执法人员发现小卖部将烟摆放在货柜显眼位置售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属于特许经营产品,任何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都需要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并尽到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教育以及劝阻青少年吸烟等义务,在醒目位置张贴吸烟有害健康以及未满十八岁者禁止吸烟等警示标识。
但在候车室小卖部,执法人员并未发现以上内容。
询问之下,小卖部经营人员表示,自己也是刚来经营这个小卖部没几天,不清楚情况,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绝对是有的,但是没带过来。
执法人员表示,将对小卖部进行调查取证,若存在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但进行烟售卖的情况,将发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现场三:出租车候客区,司机趁等客间隙来一支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除民用航空器、火车、地铁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相关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控烟工作都由深圳市交委主要负责。
公交、客运、出租车也是深圳市交委控烟的三大重点板块。
随后,控烟督查队伍还来到了深圳北站地下一层的出租车候客区,正好发现一名候客的出租车司机坐在驾驶座上抽着烟。
这名张姓司机表示,自己烟龄好多年了,每天都要抽一包烟左右,而作为出租车司机,平时大多数时间都在车上,有时候就会在等客的间隙抽一支,缓解烟瘾。
对于是否会对乘客造成不适,张司机非常自信地说道,自己开车十多年了,还没有接到乘客投诉表示车上有异味:“抽完烟,通通风吹一吹就没味儿了。”
但一位经常搭乘出租车的市民宋小姐却表示,自己对烟味非常敏感,而且有一点晕车,有时候搭车闻到车内有烟味,就会很不舒服,但鉴于车程比较短,忍一忍也就过去了,也就不会指出,但是如果可以的话,还是希望司机们不要抽烟。
深圳市控烟协会副会长庄润森提醒,根据深圳控烟条例,公共交通工具内一律禁止吸烟,因此,出租车、公交车、大巴车司机在车内吸烟属于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深圳市已经开展了五轮控烟执法督查行动,先后瞄准休闲娱乐场所、餐饮场所、写字楼与医院、地铁与公园、交通运输工具和场所。深圳市控烟办表示,“车轮战”的目的除了查处违法抽烟行为,更主要是希望通过行动向市民进行控烟宣传教育,并引导市民重视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