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来袭!盐田产业新政重拳出击 大奖高达2000万

发布时间:2017-05-23来源:奥一网编辑:陈蓉

四、支持创新创业

1、战略性新兴产业及未来产业房租补贴:对于达标的企业每年最高20万元给予资金资助。

2、培育创客人才队伍:获得市级资金支持的创客个人、创客团队项目,按照深圳市资助资金的50%,给予最高20万元的资助。已经获得深圳市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补贴资金的企业,按市级补贴金额给予100%配套资助,市一、二、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50万元、25万元、15万元资助。

3、强化创客公共服务:组织创客交流活动,经备案,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的50%,最高50万元资助。

4、扶持新兴组织机构运营:对符合条件的机构连续3年给予每年10万元的运营资助。

5、扶持科技服务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连续3年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租金资助,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6、资助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和公共测试平台:对经国家、省、市认定的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给予建设投入的50%,每年最高100万元资助,资助年限不超过3年。

7、资助举办全国性大型赛事:对经区政府备案后,在盐田区举办国际性或者全国性大型创新创业赛事的机构,给予不超过实际支出的50%,最高100万元资助。

8、奖励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奖励50、40、30万元,获得省市级比赛前三等次的项目分别奖励40、30、20万元,国家、省、市均获奖者,按就高原则奖励。

五、支持提升质量品牌

1、奖励名优品牌

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产品,每件商标一次性资助20万元;对上一年度企业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的产品,每件商标、产品一次性资助10万元。

2、对获得境外专利授权,资助2万元/国/项

对通过PCT国际专利途径申请的,国际阶段对其额外资助1万元/项。对国内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资助4000元/件;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后,再资助4000元/件。

3、奖励各级质量奖: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大奖、提名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广东省政府质量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对于首次获得深圳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区政府给予同等金额奖励。对首次获得区长质量奖、进步奖的企业或组织,分别给予80万元和30万元的奖励。

4、奖励品牌示范区:对首次获批“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助;对获批“全国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示范区”的,一次性追加50万元资助。

5、资助实施卓越绩效模式推广工程:对被上级认定为“卓越绩效管理模式示范基地”的企业(组织)每个资助15万元。

上一年度获得A、AA、AAA、AAAA认定的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分别奖励2万元、4万元、6万元、8万元,单家企业年总奖励金额不超过8万元。企业上一年度每获得一个《广东省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许可证书》的产品分别给予0.5万元的奖励,单家企业年总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

6、资助建设质量教育基地:对获得市级授牌的“质量教育基地”企业(组织),每个资助10万元;对获得省级授牌的“质量教育基地”企业(组织),每个资助2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授牌的“质量教育基地”企业(组织),每个资助30万元。

7、资助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资助;个人获得奖励各级专利奖,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8、资助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按项目给予最高25万元资助。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贯标认证的企业,每家资助10万元。

六、支持开拓市场

1、资助参展企业

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的参展资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鼓励企业投保出口信用险

每年度每个企业资助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资助对外承包工程业务企业:最高资助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