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指引将发放 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7-05-22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陈蓉

深圳新闻网讯 深圳最近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个城市之一。5月19日,深圳市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现场会在盐田区召开,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刘庆生出席并讲话;会议组织现场参观学习了盐田区生活垃圾分类的一些先进做法,并印发了《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

接下来,全市城管部门将从三方面着手,推动我市生活垃圾分类从以往的鼓励为主转变为全面强制,并率先建立强制分类制度,这也意味着垃圾分类将成为每一个深圳市民应尽的义务。

年底前全市物业小区和城中村分类设施全覆盖

深圳是全国首批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历经多轮试点探索,积累了丰富、宝贵的实践经验。2015年,深圳被列为国家首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为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盐田区上东湾小区内的垃圾分类投放容器。

总体来看,深圳仍处于垃圾分类的起步阶段,存在一些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关键是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垃圾分类设施体系,许多小区和城中村虽然配备了废旧织物回收箱和电池、灯管回收箱等,但是并不完善,或管理不善,特别是在分类标志和箱体外观方面,五花八门,影响居民辨识。

为此,新制定的《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提出,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对全市市政道路、公交车站、市政公园、社区公园、商业场所、住宅区、城中村等区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进行统一、规范设置。至2017年底前,完成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城中村)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至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市政道路、公交车站、商业场所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规范设置工作。

其中,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包括分类投放点、废旧织物投放点、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和其他垃圾投放点(收集转运点)。每个住宅区(城中村)至少设1个分类投放点、1个废旧织物投放点、1个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并根据居民实际投放需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其他垃圾投放点。

相关垃圾暂存一定量后,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应通知专业收运企业上门收运,分类收运车辆应采用密闭厢式货车,保持外观干净整洁。

制作清晰的垃圾分类指引教居民如何分类

经过几年的垃圾分类实践,应该说开展这项工作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如何引导市民参与。几年来,尽管城管部门广泛开展了全社会的宣传教育与实践,积极培育市民参与垃圾分类的意识,但由于对居民的垃圾分类指引不够细致深入,许多市民没有垃圾分类的意识,不知道怎样进行垃圾分类。如何参与、如何进行分类,是市民面临的最大问题。

盐田区循环基地内工人正将废弃荧光灯管装车。

推动全社会开展垃圾分类,居民的日常参与和体验是重中之重。据市城管局副巡视员杨雷介绍,目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已经制定了针对居民住户的垃圾分类指引,近期就将印发给各区,由各区印制后发放到每户家庭,告知和引导居民做好垃圾分类。

在垃圾分类的宣传和倡导方面,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做了大量工作。过去的宣传更多地是一种意识宣传,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民群众普遍树立起了垃圾分类的意识。接下来的宣传工作,将着重从意识宣传转为行为引导,告诉市民群众怎样分类、怎样参与。要进行务实宣传,把宣传引导与具体工作,比如分类投放容器的布设等结合起来。

另外,市、区两级政府部门还将做好统筹,策划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共同搞好垃圾分类的社会发动,使更多的市民群众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