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指引将发放 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全面启动

发布时间:2017-05-22来源:深圳特区报编辑:陈蓉

住宅区(城中村)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置抢先看

分类投放点

首次配置由政府“买单”

对于分类投放点,原则上每1000户应设置1个分类投放点,分类投放点应设置有害垃圾(电池、灯管)、可回收物(玻璃、金属、塑料、纸类)分类收集容器,并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牌。分类投放点建设和分类收集容器首次配置由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买单”,后续更新和日常监督管理则由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出资和负责。

废旧织物投放点

城管部门统一编号和监管

对于废旧织物投放点,每个投放点应至少设置1个织物回收箱,箱体外观应包含分类标志、投放指引、处理流程、联系电话、监管电话、箱体编号等基本要素。

专业收运企业自行设置织物回收箱并向辖区城管部门报备。辖区城管部门统一编号和监管。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

为物业提供免费预约上门收运

对于大件垃圾(年花年桔)投放点,确实没有合适地点的,可就近并入其他住宅区(城中村)或社区统一设置的投放点,投放点应设置投放指引牌与围挡,宜设置挡雨棚。居民产生的大件垃圾应自行搬运(免费)至投放点,或委托物业、专业收运企业上门搬运(付费,费用由居民与企业协商确定)。专业收运企业应向物业服务企业或管理责任单位提供免费预约回收服务,每月至少巡回收运一次。

其他垃圾投放点

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

根据居民实际投放需求,设置一定数量其他垃圾投放点,服务半径不宜超过70米;需集中收运垃圾的住宅区(城中村),在投放点的基础上,可设置1-2个其他垃圾收集转运点,以提高收运效率。投放点、收集转运点应设置在住宅区(城中村)范围内,不得占用市政道路人行道、车行道,并满足收运车辆通行和安全作业要求。

至2020年达标单位(小区)覆盖率达90%

全市将实施九大方面工作措施

《深圳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显示,至2020年,我市生活垃圾分类达标单位(小区)覆盖率要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学校覆盖率达到100%,生活垃圾分流分类收运处理量达到3300吨/日。还要坚持国际一流标准,以国际先进技术和运营管理模式推进东部环保电厂、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项目等三大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至2018年底基本建成,2019年全面投产,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处理。

围绕这一目标,全市将开展九个方面的工作。分别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开展源头充分减量行动、开展前端分流分类行动、大力推进达标单位创建工作、持续开展达标小区创建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促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高标准新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其中,在源头充分减量行动中,开展“光盘”行动,2017年底前全市餐饮场所“光盘”公益广告实现全覆盖;开展快递包装回收减量行动,联合快递物流企业、快递智能存储柜运营企业等,建立快递包装回收利用渠道,对快递包装分类进行重复利用或再生利用,开展快递包装材料回收减量试点工作;开展家庭厨余垃圾减量处理行动,2017年底前完成厨余垃圾家庭粉碎处理应用示范项目;开展家庭废弃物重复利用行动,持续开展二手图书、二手家具等物品置换活动,2017年底前建立废旧手机回收利用渠道。

前端分流分类行动中,年底前实现机关事业单位、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废电池、废荧光灯管等有害垃圾收集全覆盖,2018年底前实现全市住宅区、城中村收集全覆盖;年底前实现有物业管理的住宅区收运大件垃圾全覆盖,2018年底前全市收运覆盖率达到60%;建立完善绿化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2017年底前全市市政公园、郊野公园、社区公园收集处理覆盖率达到50%;完善果蔬垃圾分类收运处理体系,2017年底前全市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果蔬垃圾收集处理覆盖率达到50%;规范完善废旧织物分类收运处理体系,2017年底前出台废旧织物回收管理地方标准,全市住宅区废旧织物回收覆盖率达到90%;完善年花年桔分类收运处理体系,依托大件垃圾集中投放点,实现年花年桔定点投放、预约清运、资源利用处理;完善餐厨垃圾收运处理体系,2017年底前全市餐厨垃圾收集处理量达到1100吨/日。

此外,通过财政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积极拓宽再生资源回收范围,打通低价值可回收物的产业链,提高回收利用率。至2017年底前出台大件垃圾、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处理补贴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