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支持下,盐田区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积极探索具有盐田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路径,取得了较好成绩,受国家环保部邀请参加“十三五规划”和2016年环保思路座谈会,被国家发改委、环保部等九部委确定为全国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单位,“城市GEP核算体系研究及应用”项目荣获第八届“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全年环境空气优良天数356天,优良率为97.5%,PM2.5年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达欧盟标准,继续保持全市最优;饮用水源、地表水、近岸海域等各类环境要素均达到功能区要求,是全市唯一无黑臭水体的行政区(新区),盐田河继续保持为全市水质最好的河流。开展“碳币”体系研究,生态文明全民参与机制初步形成。
代表经济发达地区赴国家环保部分享生态文明创建经验
《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
“城市GEP核算体系研究及应用”获 “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
一、2015年工作总结
1、赴环保部参加地方座谈会。
2016年1月4日,国家环保部邀请了4名地市级、3名县区级党政负责人和4名区级环保局长参加“十三五”和2016年环保工作思路地方座谈会。盐田区代表经济发达地区,也是广东省唯一代表参加会议,王守睿副区长做了发言并得到参会的部领导及各相关司室负责人肯定。
2、城市GEP核算体系创新项目获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
盐田区“城市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体系及运用”项目科学构建自然与人居有机统一的城市GEP核算体系,将城市GEP提升为与GDP同等重要的指挥棒,推动政府转变“唯GDP”政绩观。2015年12月12日,该项目从全国119个申请项目中脱颖而出,荣获第八届“中国政府创新最佳实践”奖,是深圳市唯一获此殊荣的项目。
3、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
东部湾区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取得突破性进展。盐田区召开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工作推进会,全面部署、全力以赴,积极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创建工作。经过1年多的努力工作,2015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下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明确深圳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作为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