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14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邓雪婷

(四)环境风险防控

14、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危险废物应处置量为841.501吨(不含垃圾焚烧发电厂),实际处置量为841.501吨(不含垃圾焚烧发电厂),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为100%。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对全区186家工业企业污染源进行排查,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1吨的工业企业共有3家。区环保执法人员多次到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督促其按照《危险废弃物规范化管理考核验收标准》要求,制定危险废弃物应急方案,完善岗位责任制,建立危险废弃物储存台账,实现3家危险废物产生量大于1吨的工业企业全部达标,危险废物规范化合格率达到100%。同时,全面排查汽修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及危险废物处置,对三洲田水库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实现保护区内化学品或危险品单位为“零”,2016年,全区危险废物应处置量为841.501吨,实现全部危险废物安全处置。

15、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已建立污染场地环境监管体系,调查显示,盐田区土壤质量良好,所检测的总汞、总铜、总锌、总镍、总铬、总镉均无超标,地下水监测结果均无超标。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2013年,盐田区率先在全市各区开始着手第一期盐田区土壤和地下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工作,初步摸清与掌握盐田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基本情况;2014年、2015年又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完成了盐田区第二期和第三期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跟踪调查工作;2016年,盐田区制定《2016年盐田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工作方案》,完善场地监测点位,持续开展盐田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调查与评价工作,对重点污染源进行连续性监测,全面梳理掌握辖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并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治对策。同时,盐田区贯彻落实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严把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门槛,着重排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源情况,强化重金属污染监管与应急反应能力建设。

16、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盐田区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该指标已达标。

主要做法:盐田区完善应急机制,修改完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及《深圳市盐田区资源环境承载力应急预案》、《盐田区防汛防风应急预案》、《深圳市盐田区城市排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各专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岗位和相关责任人。挂牌成立盐田港“危险货物支持中心”,组建海洋防污应急单元。完善应急储备物资配置,委托专业公司定期上门维护校准仪器设备,保证应急设备的良好状态。组织应急处置能力培训与演习,提高环保应急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升辖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协同作战应急处置水平,建区以来实现重大环境突发事件“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