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完成情况

发布时间:2017-08-14来源:深圳新闻网编辑:邓雪婷

五、生态生活

(八)人居环境改善

25、城镇污水处理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城镇污水处理率为100%,该指标达标。截止2016年底,盐田区共有3座污水处理设施,分别为盐田污水处理厂、小梅沙污水处理厂和东部华侨城污水处理站,辖区污水总处理规模为13.3万方/天。2016年,盐田区全年污水处理量为2500.98万立方米,污水排放总量为2500.94万立方米(污水排放总量按供水总量的90%计,其中盐田区2016年供水总量为2778.82万立方米),污水处理率达100%。

主要做法:全面推进污水管网、河道整治、治污设施等工作。一是推动盐田污水处理厂提标提质改造,建成市政污水管网达到134.59公里,实施管网专业化运营管理,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稳定在100%,工业污染源处理率和达标率均保持100%。二是积极开展正本清源和排水小区达标创建工作。以雨污分流达标小区创建为抓手,实现污水源头减量,全区580个小区中的447个已完成雨污分流达标创建,覆盖率达77%。三是实施入河排放口编号管理,全面完成混流口整治,定期开展河流治污保洁,河流水环境要素100%达到相应功能区要求。四是大力实施大梅沙片区中部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石头围村污水管道提升改造工程、老街排洪渠截污工程等排涝工程建设,有效整治了一批内涝、积水隐患,台风、暴雨季节均没有出现明显积水,无人员伤亡,基本上无财产损失。

26、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指标完成情况说明:2016年,盐田区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该指标达标。2016年,盐田区全年共收集处理生活垃圾处81918.5吨,全部采用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

主要做法:一是出台了《盐田区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收集处理工作(2012-2015年)实施方案》、《盐田区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实施方案(2016-2020)》。统一制定垃圾前端分类标准,先后编制盐田区垃圾分类《设施配置标准》和《垃圾类别划分标准》,分别制定了居民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公园等区域《垃圾减量分类实操指引》,为开展垃圾前端分类提供了科学的标准。同时,为确保辖区垃圾减量分类的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特别制定了《盐田区垃圾减量分类工作综合考评办法》,形成分工明确、责任到位、通力合作、全面推进的工作氛围。二是启动垃圾减量分类试点创建工作,创新开展垃圾减量分类处理工作,形成居民厨余垃圾及公共餐饮垃圾一体化处理的“盐田模式”。建立了覆盖全区的低值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等分类收运和资源化处理体系,包括深度回收利用废旧织物、玻璃等低值可回收物,实施餐厨垃圾、年花年桔、园林绿化垃圾以及拆解后的大件垃圾等一体化回收,有害垃圾交市城管局统一无害化处理,有效提高了辖区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为进一步提升辖区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辖区培育了餐厨废弃物循环利用示范园,建成国内首个餐厨废弃物物联网监管系统。目前全区228个住宅小区、城中村已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其中43个住宅小区开展“四分类”,185个住宅小区开展“三分类”,另外在2个小区探索开展“九分类”精细化管理模式,实现了垃圾减量分类全覆盖。同时,辖区已经率先实现了公共餐饮垃圾资源化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有害垃圾安全处理率三个100%,先后荣获“广东省宜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为全国垃圾减量分类工作提供了示范性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