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综述
一、区域概况
盐田区位于深圳市东部、距市中心12公里,辖区面积74.64平方公里,东起大鹏湾背仔角与龙岗区相接,西至梧桐山与罗湖区相邻,南连香港新界,北靠龙岗区。地理坐标北纬22°32′,东经114。13′,处于北回归线以南,属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四季温和,雨量充足,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偏北。地形北高南低,属低山丘陵海滨地貌。背山面海,北部为梧桐山和梅沙尖,顶峰海拔885米,地貌以裸露的基岩和山林为主。辖区自然环境优美,地理位置优越,大鹏湾海域面积达250平方千米,海岸线长19.5千米,是深圳乃至广东的“黄金海岸”,其中可供兴建深水泊位的海岸线6.7千米。
盐田区成立于1998年3月,现辖沙头角、海山、盐田、梅沙四个街道办事处和一个中英街管理局。全区2016年末常住人口22.65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66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29.4%。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7.68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240197元,三次产业结构比为0.01:15.25:84.74,产业体系向高端新型双集聚迈进。
二、创建之路
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区委、区政府作出“将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作为全区工作主轴”的战略部署,并于2013年以一号文形式出台《关于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的决定》,成立由区委书记、区长担任领导小组“双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3年6月,区委区政府印发了《盐田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行动方案(2013-2015年)》。为统筹推动全区生态文明建设,2014年1月,编制完成了《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并通过人大审议颁布实施。2016年,盐田区再次以一号文形式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决定》,配套印发了《盐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和《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计划》等系列文件。2017年,为紧跟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的新要求,盐田区启动并完成了《生态文明建设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修编,深度梳理与衔接国家、省、市关于生态文明的六大系统建设,做好顶层设计,全面指导盐田区生态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三、指标自评
1992年6月18日发布《关于深圳经济特区农村城市化的暂行规定》,盐田区实施农村城市化,已实现农村转化为城市、村民转化为城市居民,辖区内已无农村、农业、农民。因此,《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指标中“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村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率”的4个指标盐田区不涉及,不做统计。其他33项指标,经自评均达标(详见表1)。
表1 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自评